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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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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我軍軍銜
發布時間:2011/7/5 瀏覽次數:633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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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我軍軍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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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軍在1988年恢復軍銜制時,設置了與其他國家不同的軍銜制,與其他國家相比,我軍設立了"大校"軍銜,主要授予副軍、正師、副師、正旅職軍官,這樣,既不同于西方國家的軍銜,又不同于東方國家。通過幾十年的實行來看,我軍的軍銜制還是比較科學合理的,要說有不合理之處,我個人覺得,在上尉和少校間,應該增設大尉。至于現在網絡上有一種爭論,說要設置“準將”,我以為大可不必,不要凡事以洋人為標準,“準將”本就是一種似將非將的軍銜,各個國家的規定都不一樣。而我們國家的傳統認知就是帶“將”的就一定是將軍,給人的感覺就是又多了一級將軍。
目前,我軍的軍官軍銜設置為3等10級。由于尉官只有3級,而大校晉升少將為“選升制”,所以目前的軍銜結構呈“菱形”,分布不平衡,兩極少,中間多。彭光謙少將建議:可設置大尉和準尉,緩和這種情況。我個人覺得,如果是設置一職一銜,則可以設置準尉和大尉級,如果還是一職多銜,則只設置大尉足矣。
對于網友們說的,我軍的大校級軍官在講求“軍銜對等”的國際交流中得不到應有的禮遇。這倒不是難事,別國的軍官來我國,不管他在自己的國家是什么標準什么銜,來我國就參照我軍的級別標準,如別國的準將來我國,我們也只給他大校禮遇就夠了,如果再刻薄一點,來個準將副旅長,就只給他上校禮遇,不要不管來個什么狗屁洋人都捧為上賓,丟自已的人不說,還縱容老外,把他們寵得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東西了。呵呵。
至于說正師級干部為大校級,我也覺得偏低,正師級應該為少將。如果說,正師級授予“少將”擔心將軍過多,那么就設置一些標準來控制這一問題。比如:
1、軍銜只授予作戰部隊人員,非作戰人員一律授予文職,減少坐機關沒有實職的軍官掛軍銜,誰想獲得軍銜就到作戰部隊去,要升銜也到一線部隊去,對那些坐機關而沒有機會下部隊帶兵的干部停止升銜或改掛文職(比如《士兵突擊》中的那個張干事就不應該掛銜,而應該佩戴文職銜,呵呵),離開一線部隊而在本單位又沒有作出什么特殊成果(以獲獎或立功為標準)的就停止升銜,這樣就可以真正體現出軍銜的價值和含金量,也可避免出現將軍過多的結果。
2、同級別的軍銜,野戰軍的軍銜一律比地方軍的軍銜高一級。軍隊是為戰爭準備的,一般來說野戰軍的軍官軍事素養和指揮能力肯定比地方軍的軍官要強,那么野戰軍的軍銜比地方軍的軍銜高也是合乎常理的,決不能出現戰時由地方軍的高軍銜軍官來指揮同級別的野戰軍的低軍銜軍官的現象。如果地方軍的某個軍官能力很強覺得在地方屈才,那就主動要求調到作戰部隊去競聘上崗。如此,則可以規定:省軍區最高為大校級,即使省軍區領導為正軍級和正師級,也只能授予大校,地區市(該級行政調整時擬取消)為上校級,縣為上、中校級,鄉鎮為中、少校級,村和社區為大尉、上尉級。如此足夠了。
3、對于諸如醫院,軍事院校,軍藝學院,文藝團體,科研單位,四總部直屬機關等等對等的單位,除總參、軍事院校外,沒有實職的能文職盡量文職,不能文職的一律參照地方軍最高為大校的標準。這些非作戰人員待遇按同等級別享受,軍銜就不用給了,即有級別無軍銜,級別在級別章上已經體現出來了,不能讓部隊非作戰人員或某些專坐辦公室的機關干部即享受待遇又舒舒服服得軍銜榮譽。廣大非作戰部隊的干部們也要自覺地不要軍銜,讓每個佩戴軍銜的軍人都要時刻想想自己的工作和成績是或對得起軍銜,讓軍銜真正發揮出軍銜的功用。這也是一種公平,是對軍人奉獻的公平!
4、改變唯學歷的觀念,對于士兵中的出類拔萃者(能力和榮譽為唯一參考標準),選拔其進軍校培養,讓士兵真正實現其“從士兵到將軍”的理想。
5、隨著軍隊編制體制改制為軍旅營,就更沒有設置準將的必要了。
說白了,一切為了戰爭需要,軍銜就要體現出戰爭時的方便,通過軍銜制的實行,避免出現讓部隊成了“養老院”的現象。
軍銜是為明確軍中指揮關系、激勵士氣而普遍采用的一種行之有效的軍隊管理制度。軍銜既可以明確軍人在軍隊中的地位、責任和相互關系,也是國家給予軍人的榮譽。個人覺得,軍銜不應該是到了年限就升銜的軍齡標志,而應該是軍人能力和榮譽的體現和象征,所以,晉升軍銜應該以能力和功勛為標準,在某些崗位碌碌無為的軍官到了軍銜年限就轉業,或退一步改佩文職成為文職辦事人員,最終在全軍形成一種競爭機制,優勝劣汰,讓軍人以到一線部隊或野戰部隊為榮,爭搶上前線為榮,以坐機關為恥,以碌碌無為為恥,最終把部隊培養成一支“嗷嗷叫的部隊”(李云龍語),讓部隊成為整個民族的精英聚集地,讓我軍的軍人個個胸前掛滿燦爛的真正的功勛資歷章,那時的軍銜才是真正的具有很高的含金量。最好實行將軍以下一職一銜,這樣,在戰時或編制打亂時,一看軍銜就知道此人的能力和職務,而不用自報家門,更不會出現軍銜低職務高的指揮軍銜高職務低的混亂現象了。
方案一:將軍以下為一職一銜,建議增設大尉,有副排則再設準尉銜: 副排——準尉,
正排——少尉,
副連——中尉,
正連——上尉,
副營——大尉,
正營——少校,
副團——中校,
正團(副旅)——上校,
副師(正旅)——大校,
正師(副軍)——少將,
正軍、大軍區副職——中將,
大軍區正職,中央軍委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上將。
此方案的特點是級別清楚,職務清楚,實行時,同時要實行臨時軍銜,即軍銜低的軍官代職高職位時,應佩戴相應職位的臨時軍銜,復職時又佩戴回原來的軍銜。
方案二:如果實行一職多銜,也可以這樣設置:設大尉
正排——少尉,
副連(正排)——中尉,
正連(副連)——上尉,
副營(正連)——大尉,
正營(副營)——少校,
副團(正團、正營)——中校,
正團,副旅(副團)——上校,
副師、正旅(正師)——大校,
副軍、正師(正軍)——少將
正軍、大軍區副職(大軍區正職)——中將,
大軍區正職,中央軍委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上將。
這兩個方案的特點是正師為少將,正軍為中將。這也是國際慣例。以我軍現行的軍銜制來講,這個方案最適合我軍,調整幅度也小,也改變了軍銜制菱形的特點,增設大尉銜和保留大校銜,即是對55式軍銜的繼承,也是對校級和將級的緩沖,整個軍銜制呈金字塔型,有利于干部的優勝劣汰地選升,即符合國際慣例,又保持自已的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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